各助学单位: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工作文件要求,为规范做好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培养管理工作,保障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质量,现将我校自学考试202610批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毕业组和学位组两个组别组织实施。
毕业组面向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由助学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检测及材料归档等工作。
学位组面向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为保障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规范和质量,学位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学院统一聘请本校专任教师担任,相关指导费用由助学单位按要求统一缴纳。指导费用标准为480元/人。
二、工作安排
助学单位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202610批次毕业论文(设计)助学单位工作安排》(附件1)。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安排详见《大连工业大学自学考试202610批次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进度安排》(附件2)。
各助学单位应按照附件要求,及时组织考生完成报名、选题、开题、论文撰写、查重检测、外审、答辩及材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三、费用收取
1.论文指导费
论文指导费仅面向学位组考生收取。助学单位按480元/人的标准统一收取,并公对公汇款至大连工业大学账户。
账户名称:大连工业大学
开户银行:建行大连机场支行
账号:2120 1501 8000 5000 3264
2.外审费
外审费仅面向学位组考生收取。助学单位按200元/人/次的标准统一收取,并汇款至维普平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重庆泛语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星光支行
账号:7849 0188 0001 61641
如需开具发票,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相关开票信息或按平台要求另行提交开票资料。
3.答辩费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本科考生,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缴纳论文答辩费,标准为350元/人。答辩费由助学单位统一收取后,汇款至上述大连工业大学账户。
以上费用请各助学单位在汇款前认真核对考生名单、缴费人数及缴费金额。费用一经汇出,原则上不予退还。
四、特别提醒
1.无助学单位的考生,须自行联系学院网站公示的助学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参加本批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考生,须通过本专业全部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考试。
3.参加学位组答辩的考生,须严格按照通知及附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选题、开题、论文撰写、查重、AI智评、外审、修改及答辩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的,取消本批次学位组答辩资格。
4.参加本批次学位组答辩但未通过的考生,如后续批次继续申请学位组答辩,可按学校当批次具体要求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环节。是否可免除部分前期考核环节,以学校后续通知及审核结果为准。
5.各助学单位应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审核考生资格、论文质量、检测结果及答辩材料,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文字/黄钰
编辑/靖薇
审核/靖薇、鞠丽、冯晓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