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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4下半年成人本科(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添加时间: 2024-11-01

各自考助学单位:
  为做好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4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毕业生(毕业一年内:2023年12月毕业和2024年6月毕业的自考生)
    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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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请各助学单位根据工作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可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在中(含70分)以上。
  注:因自2022年起,教育部对高校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根据《大连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三条“如遇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政策调整,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当年政策执行”的规定,自考生的毕业设计须达到学位设计标准后方可申请学位,请自考助学单位务必重视,按照相关通知(见下)提交毕业设计进行审核,毕业设计审核未通过的自考生,将对学位申请产生影响,
  3、在读期间参加由大连工业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4、非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达425分、艺术类专业辽宁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合格、已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可向学校申请免考大连工业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提供相关证明。
  四、学士学位申请程序
  1、学生在维普论文平台提交毕业设计进行复审。
  2、学生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3、助学单位汇总整理申请学生材料。
  4、助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学员进行复审。
  5、学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复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授予条件和相关审查材料。
  6、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经全体委员讨论形成决议,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五、毕业设计复审
  详见附件1
  六、提交材料
  (一)学生提交材料
  1、个人填写的《大连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附件2)(请按照样表要求及格式打印,不接受手写报名)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纸质版)
  3、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纸质版)
  4、成绩单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一份(纸质版)
  5、纸质版小二寸照片一张(提供照片须与毕业证照片一致,照片后用黑色签字笔清晰标明申请者姓名、身份证号)。
  6、学位外语申请免试的学生提供相关材料。
  (1)非艺术类申请学生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证书复印件;
  (2)艺术类申请学生提供辽宁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复印件;如申请学生参加A级考试的学校为相同的学校,可由学校统一出具成绩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经办人签字并留联系方式);如申请学生参加A级考试的学校不相同,学生需在A级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经办人签字并留联系方式;
  (3)已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
  注:模板见附件4
  (二)单位提交材料
  1、汇总学生提交的材料(纸质版),整理后统一提交。
  2、《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exl版)及纸质表(需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并留下经手人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注:电子版材料放置一个文件夹后,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2680314416@qq.com,邮件主题:(自考)单位名称+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请。纸质版照片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七、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请各助学单位高度重视学位申请工作,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和标准逐一核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和数据。
  2、请各助学单位自行留存一份学生申请材料(学位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严格审核,以便后期查阅。
  3、照片请按照《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中名单顺序排列,并在照片后粘贴双面胶。
  4、《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由学生确认签字,各单位留存一份,以便后期查阅。
  5、请自考助学单位务必将通知告知每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自考毕业生,如因未通知造成学生未能获得学位的,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2023年12月毕业的学生,本次为最后一次申请学位的机会。
  6、申请学位证书的相关材料由各助学单位负责老师统一上报,继续教育学院不接收学生单独提交申请。
  7、2024年为过渡期,2025年1月1日起学院将不再受理未与学院签订协议的助学单位提交的申请学位材料,单位自行联系已签协议的助学单位提交材料。
  8、学位申请工作与毕业设计复审工作同时进行,各项工作都请按
  时间安排开展,逾期不予处理。
  9、纸质版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华北路311号工大继教405,曲老师,0411-84400106,电子版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680314416@qq.com
  
  附件:(详见学位工作群)
  附件1:《关于复审2024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自考毕业生毕业设计的通知》
  附件2:《大连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
  附件3:《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附件4:申请免试学生(A级)证明(模板)

  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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