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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12月)毕业生办理毕业证及毕业资格审查通知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添加时间: 2023-11-17

我院2023届(12月)毕业生毕业证办理工作已经开始,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和大连工业大学关于学籍学历管理相关规定,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整理并上报毕业数据

1、整理并上报毕业生名单

各函授站根据附件表1中提供的“2023届(12月 )预计毕业学生名单”,找出所属本单位的学生,并填入附件表2“2023届(12月)上报毕业生名单”表中。(建议粘贴复制,避免因手动填写而出现错误造成无法上传系统)

注:往届生未在预计毕业名单里,有往届生办理毕业的,请务必在电子版中标注清楚,纸质版单独提供。

2、整理未办理毕业学生名单

预计毕业生名单里,如果未办理毕业,整理名单后填入附件表3“2023届(12月)未办理毕业学生名单”表中,并标注原因(如:成绩未合格、欠费、退学等)

3、上报表格要求

(1)表2:2023届(12月)上报毕业生名单、表3:2023届(12月)未办理毕业学生名单,均上报电子版与纸质版,且纸质版名单要加盖函授站公章。(表格中的经手人及联系方式要求必填)名单表格严格按所给的模版形式填报。

(2)填写并提交附件表4)“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毕业情况确认表”纸质版。

(3)需提交的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发送指定邮箱、邮寄至我院。

二、制作毕业生档案

    制作毕业生档案,需各函授站派专人携相关材料到我院封袋盖章,请准备好如下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

(1)函授站组织学生仔细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粘贴一张学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与毕业证书一致。

(2)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模板,制表日期统一填2023年12月10日。

2、毕业生成绩单

(1)本次毕业成绩单仍采用青书平台的模版,具体按王老师要求规定的模版及内容上报。制作档案时携带。

(2)成绩单打印、提交等相关要求,以王梦楠老师通知为准。

3、毕业生照片

(1)各函授站需统一收集好照片并带至我院,用于制作毕业生档案及毕业证书。

(2)未参加毕业生图像采集或者已采集但是照片信息有误、比对未通过的学生,均不予办理毕业

(3)请负责老师督促学生及时进行图像采集,并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及时查看照片信息是否有误,以免耽误学生毕业。

4、制作档案的具体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函授站于2023年12月5日之前,将制作毕业生档案的材料准备好。

三、申请办理延长学习年限

1、申请对象:预计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的应届毕业生。

2、申请条件:

根据《大连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七章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1)毕业资格审查时,考试、考查课程仍存在不及格的;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

(3)因申请学位,相关课程成绩未达标的。

3、申请程序:

(1)学生填写《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表5)。

(2)函授站审核。

(3)提交学院审核备案。

4、提交材料

(1)《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表5)纸质版(表中申请和签字须学生本人手写,打印无效)。

(2)《2023年(12月)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附件表6)纸质版

注:根据《大连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七章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符合延长学习年限条件的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可准予延长学习年限,但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并按实际延长时间缴纳相应学费。”学校最长修业年限为:本科8年,专升本5年,专科5年。

四、注意事项

1、学籍清查未过的预计毕业生

预计毕业生中学籍清查未通过的专升本学生,请按本年度学籍清查通知要求(4月在学籍群中发布),于2023年11月25日前上报学籍清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发送指定邮箱、邮寄至我院。逾期不上报材料导致无法正常办理毕业,由函授站及学生本人负责。

2、请严格按本通知中时间节点上报相关资料,若上报资料不及时导致学生不能及时进行学历注册或延期注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函授站负责。

3、2023届(12月)毕业生学费未结清的函授站,一律不对其毕业生进行学历注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函授站及学生本人负责。 

4、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不能办理毕业。

5注意提交表格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处,不要漏签、漏盖章。

6、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华北路311号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考部405室 曲老师  0411--84400106。

电子邮箱:904113100@qq.com

 

 

 

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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